中国长城: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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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1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邮件/专人
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锐能微租赁中电长城大厦南塔部分楼层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就深圳市南山
区科发路 3 号中电长城大厦 A 座南塔中区 11-12 层房产的租赁事宜签署《深圳
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和《中电长城大厦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租金和物业费采
用市场定价原则,租赁期限 6 年(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止),
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4,501 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5
票,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
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3 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
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
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
(承租)房屋、商标使用费、管理费类,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233,800 万元。(1)
公司预计与中国电子、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69,800 万元、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3,200 万元、劳务类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19 号公告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
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 2023
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类交易,金额约人民币 12,900
万元;预计 2023 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类交易,金额
约人民币 2,900 万元;预计 2023 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商标使用费、
管理费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此等合同将于原租赁期届满或实际发生
时签署。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5 票,
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回避
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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