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证券代码:68801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成就情况 ....... 7
一、释义
中微公司、公司、上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的获益条件后分
指
限制性股票 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按照本计划规定,可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激励对象 指
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有效期 指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
归属 指
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
归属条件 指
满足的获益条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
归属日 指
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监管指南》 指
露》
《公司章程》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中微公司提供,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对中微公
司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
不构成对中微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
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相关期间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
必要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Chen,Shimin(陈世敏)先生作为征集人
就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0)。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露《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
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29 日,因此本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
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员情形的;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原因离职,本次授予仍在职的 1014 名激励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
入定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营业收入增长率(X)
,确定各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
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例。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考核年度对应归属
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3)第
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52.50%,业绩考
核年度 标
X≧20% 100% 核达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第一个归属 80%
期
X<15% 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目标管理
(MBO)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五
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1104 名激励对象中:
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90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
考核评 0.9≦ 0.8≦ 0.7≦ 格,其获授的 22.416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
MBO≧1 MBO<0.7
级 MBO<1 MBO<0.9 MBO<0.8 部作废失效;其余 101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个人层 核评级为 MBO≧1,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
面归属 100% 90% 80% 70% 0
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全部归属。
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
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况
已获授予的 可归属 可归属数量占
限制性股票 数量 已获授予的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万 (万 制性股票总量
股) 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总经
尹志尧 美国 10.1120 2.5280 25%
理
杜志游 美国 副总经理 7.1300 1.7825 25%
朱新萍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 5.4700 1.3675 25%
倪图强 美国 副总经理 4.1200 1.0300 25%
副总经理、
陈伟文 中国香港 3.9400 0.9850 25%
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
刘晓宇 中国 2.9800 0.7450 25%
董事会秘书
陶珩 中国 董事 1.9798 0.4949 25%
丛海 新加坡 董事 1.4323 0.3580 25%
二、核心技术人员
杨伟 美国 核心技术人员 2.6000 0.6500 25%
李天笑 美国 核心技术人员 2.6000 0.6500 25%
麦仕义 美国 核心技术人员 0.9400 0.2350 25%
小计 43.3041 10.8259 25%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 事 会 认 为 需 要 激 励 的 其 他 人 员 ( 1003
人)
合计 377.5836 94.3600 25%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
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
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
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
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草案)》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方攀峰
联系电话:021-52583137
传 真: 021-52588686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