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四川明星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坚持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并符合相关
政策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
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我们同意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741.62
万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 2,546.55 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