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对公司当期和累计担保情况进行如下专项说明: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
的担保,累计 3 笔担保总额为 600 万元。此外,公司不存在为任何其他法人、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
保的情况。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已按照控股
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已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丁斌、许立新、唐民松
二○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