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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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16:00 在深圳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
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 160,000.00 万元,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
张和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6,000.00 万元,授信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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