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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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
            “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新华都补充确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进行了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新华都购
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1 号)核准,
公司向 9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5,940,803 股,发行价格为 4.73 元
/股。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999,998.19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19,755.46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13-3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
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聚量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并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
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在部分时间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
务,以增加资金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元)           存款日        赎回日
 主体
      中国民生银行股
                 对公智能七                         2022 年 8   2023 年 3
 公司   份有限公司福州                 163,180,242.73
                 天通知存款                          月 17 日     月 21 日
       温泉支行
  注:1、通知存款属于存款类产品,不属于现金管理理财类产品,公司签约通知存款后,
会自动生成一个通知存款账户,该账户不具备账户支付结算功能,该账户解约后,通知存款
账户资金会自动回到募集资金专户,并自动注销该账户。综上,公司基于谨慎考虑,对上述
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办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作补充确认。
知存款余额为 11,571.2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上述七天通知存款相关资金已经全部赎回并自动回
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通知存款账户自动注销。截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903.8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1,571.39 万元
(含利息收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系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已经赎回相关资金并自
动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所得的资金收益全部归公司所
有,通知存款账户自动注销,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是以确保公司募投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前提,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办理七
天通知存款业务,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则,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该事项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
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因此,同意补充确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是以确保公司募投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前提,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补充确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新华都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通知存款业务的情形,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认为办理通知存款事项不属于现金管理。新
华都已经赎回相关资金并自动回到募集资金专户,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该事项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进行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补充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新华都本次补充确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
通知存款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
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璇            邬海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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