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披露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根据有关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示期满 10 天。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等形式向监事会
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比依股份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