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3-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3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涛
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涛涛车业
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涛涛车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后续培训,现将相关培训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详细介绍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报告流程、信息披露责任人和信息披露规
范,以及董监高履职的忠实、勤勉义务。
  (二)重点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窗口期、
减持相关规定等,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浙商证券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对公司
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促使公司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
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
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
  三、培训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公司培训对象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
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涛涛车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
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涛涛车业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3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孙小丽                冉成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涛涛车业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