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
会就有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
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对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
公平公允原则,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穆炯 祝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