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目前,
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
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罗欣、张琳
联系电话 021-5109718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398
注册资本 5.287 亿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法定代表人 苏斌
董事会秘书 曹松
联系电话 021-5032266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11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
行总额8.25亿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8.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123078”。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
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
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
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无
改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的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
息披露;发生重要事项时,公司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沟通,能够应保荐机构
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
价
在保荐机构尽职推荐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保荐机构
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
关专业意见。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
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欣 张 琳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