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3-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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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 33 号)
           (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三月
              公司声明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决定。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20%;募集资金不超过 265,000.00 万元(含本
数)。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69,541.33       265,0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
排。
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就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情况,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短期
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订了相关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若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相关情况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
诺事项”。
册。上述批准或注册均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批
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
投资风险。
                                                     目 录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48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
       六、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52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释义
      本预案中,除有特殊说明,以下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怡合达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预案            指
                   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超过 35 名特
               指
发行                 定对象(含 35 名)发行股票的行为
                   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怡合达智能制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指
                   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
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       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智能自动化零部件生产项
               指
总部项目               目,在项目备案证中为该名称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公司章程           指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米思米            指   MISUMI Group Inc.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专有名词释义
                   工厂自动化(Factory Automation)的缩写,是指使用自动化
                   设备和装置来取代工人重复劳动,实现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制
FA             指
                   造过程的自动化,以消除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质量的不稳定
                   性,以及提高生产效率
                   亦称非标零部件,指市场中未有标准型号、根据客户设备的
                   应用场景设计的定制机械加工零部件,是自动化设备零部件
FB 非标零部件       指   中机械加工件的一种重要产品类别;呈现定制化程度高的特
                   征,需要单独生产加工;客户订单中多为多品种、少数量的
                   零散件,一般不足 5 件
                   库存量单位(Stock Keeping Unit)的缩写,以件、盒、托盘
SKU            指
                   等为单位。SKU 为公司最末级规格产品的计量单位
                   那些需求不旺或需求零散的产品所共同构成的市场中的客
长尾需求           指
                   户需求
                   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的缩写,是指
                   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管理思想于一
ERP            指
                   身,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员工及决策层提供决策手
                   段的管理平台
                   原始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缩写,
OEM            指
                   是指一家厂家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和产品
            配件,亦称为定牌生产或授权贴牌生产
注:由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因,本预案中的比例、数值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Dong guan Yi he da Automation Co.,Ltd.
证券简称    怡合达
证券代码    301029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金立国
董事会秘书   黄强
注册资本    48,155.7600 万元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 33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 33 号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6 日
上市日期    2021 年 7 月 23 日
电话      0769-82886777-785
传真      0769-82881038
邮编      523000
公司网址    http://www.yhdfa.com
公司邮箱    lys@yiheda.com
        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
        出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工业机器
        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
经营范围    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
        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展
     近年来,国家对智能制造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中国制造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 年 3 月)和《“十四
 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21 年 12 月)等一系列的政策,引导智能制造行业
发展。
  根据《中国制造 2025》的总体规划,智能制造是实现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
的主要途径之一。《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提出,加快智能制造
装备发展,攻克关键技术装备,提高质量和可靠性,推进在重点领域的集成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2021 年 3 月)同样提出要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
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十
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21 年 12 月)提出“十四五”及未来相当长一段
时期,推进智能制造,要立足制造本质,紧扣智能特征,以工艺、装备为核心,
推动制造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
  上述国家智能制造政策的全面推行与落实,不仅为上游零部件行业等在内的
智能制造相关行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与
重要的发展机遇,对公司业绩持续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零部件行业较大需求
  制造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受人口结构变化和人工成本上升
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人口红利优势正逐渐丧失。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 15-64
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近年来逐年递减;2011 年至 2021 年,我国 15-64 岁人口占
总人口比重由 74.40%降低至 68.30%,下降 6.10 个百分点。我国适龄劳动力数量
及比重的下降可能成为长期趋势,以人口红利为基础的传统制造业原有优势逐渐
消失,而以自动化设备为主的智能制造能够帮助企业实现高效运作、解决管理难
题,从而带动整个产业转型升级。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人工成本方面,2021 年我国制造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达
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达 6.39 万元,为 2010 年平均工资 2.01 万元的 3.18 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制造业进入“机器换人”大
潮流,使得以工业自动化代替流水线、自动化设备代替人工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
最终将带动自动化设备及其上游零部件行业较大需求。
大,将带动自动化设备及其上游零部件行业快速增长
  公司下游行业为自动化设备行业,终端应用领域广泛,包括新能源锂电、3C、
汽车、光伏、工业机器人、军工、医疗、半导体、激光、食品和物流等行业领域。
   根据 GGII 的预测,2025 年我国动力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1,070GWh,
全球 VR/AR 头显出货量达到 10,500 万台,2022-2025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达到 90GW,2022-2025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6.27%;
根据中国电子学会的预测,2022 年和 2023 年我国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分别达到
   未来,随着新能源锂电、3C、汽车、光伏、工业机器人等行业快速增长,
以及军工、医疗设备等行业需求的持续扩张,公司的自动化零部件业务将充分受
益,助力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于主要竞争对手
   (1)公司具有一站式采购服务优势。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已成功开
发涵盖 210 个大类、3,539 个小类、150 余万个 SKU 的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产
品体系,为客户提供丰富的产品一站式采购服务体验。(2)公司具有品牌和客
户资源优势。公司通过以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对客户进行销售推广和本地化
服务,与众多工程师和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22 年度,公司成交客户
数突破 32,000 家。(3)公司具有供应链管理优势。2022 年,公司年订单处理量
约 110 万单,年出货总量约为 450 万项次。(4)公司具有本地化服务优势。目
前,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下设 14 个销售工程师团队和 17 个销
售办事处。公司可通过在线服务、电话热线、驻地人员拜访等多种方式,协助客
户完成从项目启动、产品选型到交付应用全环节的服务支持。在上述核心竞争力
的支撑下,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0,968.05 万元、180,282.07
万元和 251,482.07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44.18%,增长快速。
   公司在自动化零部件领域主要竞争对手为米思米(中国)。米思米(中国)
是米思米于 2002 年在上海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 FA 工厂自动化
零部件、模具零件、电子部件、工业工具、保养/维护用品等各种零件。公司与
其收入规模、收入增长率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注:米思米中国数据来源于米思米定期报告,每期数据根据每期末的日元兑人民币汇率
进行换算。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
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同时,制造
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而智能制造行业是制造业中重要环节之一,对推进制造业
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以及建设“制造强国”均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智能制造行
业对国家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大作用。
  公司专业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
一站式供应,属于智能制造行业上游。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累计服务超 6 万家
智能制造行业客户,为推动智能制造行业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为更高质量地服
务更多智能制造行业客户,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实施“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
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以进一步提升产
品供给能力和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的上述募投项目是响应国家“新型工业化、
制造强国”号召,以及实现公司“推动智能制造赋能中国制造”企业愿景的重大
举措,有助于增强中国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
的市场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
件一站式供应。由于产品具有种类多、频次高、交期短等特点,产品出货能力成
为衡量公司产能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公司产品出货量快速增长。其中,
次。尽管 2021 年度公司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和苏州怡合达自动
化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零部件制造项目投产,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产品出货能
力,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未来出货量亦将大幅增长,则公司 FA 工厂
自动化零部件业务交付能力存在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形。
  随着我国适龄劳动力数量减少、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智能制造逐渐显现巨
大的发展潜力,实现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制造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此外,
公司终端下游新能源锂电、3C、汽车、光伏、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市场潜力巨大,
未来增长较快,将拉动公司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业务快速增长。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应对公司下游终端行业的快速增长需求,公司在已
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亟需进一步增强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业务出货交付的供应
链能力,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公司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
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有助于公司增强
出货交付的供应链能力,为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做战略性部署,满足市场需求和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由于自动化设备的定制化属性导致自动化设备零部件设计缺少统一标准,产
品系列多、可选型号广,传统订单式生产和备库生产均难以满足客户高品质、低
成本、短交期的要求。公司选定部分型号产品,在标准化设计和选型开发后,进
行全工序自制或半成品追加工,以加快订单响应速度,即自制供应。
   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和零部件采购订单的逐年增加,公司现有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自制生产产能已逐步趋于饱和状态,现有产能将难以充分满足
未来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和公司业务扩张需求。因此,公司急需布局新增产能。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实施“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
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公司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自制生产能力
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未来业务的扩张提供充足的产能基础。对于弱品牌和非品
牌产品,自制生产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打造公司自身品牌,形成先发优势;对于强
品牌产品,可以使得公司自有品牌进一步对标外资品牌,推进 FA 工厂自动化零
部件行业国产替代进程,强化公司自身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
的综合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战略
   公司专业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系统性降低自动化设备
的使用成本,推动自动化行业的技术进步”为企业使命,积极致力于打造 FA 工
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平台。FB 非标零部件产品是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
中一种重要零部件类别,为自动化设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下游自动化设备客
户对其具有刚性采购需求。
   近年来,公司向下游自动化设备客户提供非标零部件产品,发展势头良好。
自 2021 年开始,公司加大提供非标零部件产品的力度,目前已经取得一定的发
展。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非标零部件收入分别为 1,764.77 万元和 7,181.08
万元,增长较快。
   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
目”和“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并通过前述两个募投项目分别
建设 FB 云制造车间,能够增加非标零部件制造产能,进一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
求;将非标零部件产品与目前业务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地位、强
化公司“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战略。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
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
告的《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四)发行数量
  公司拟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96,311,520 股(含本数),未超
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20%;募集资金不超过 265,000.00 万元(含本数),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
 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5,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69,541.33      265,0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
 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
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情况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
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金立国直接持有公司 103,648,05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21.52%,并通过众慧达和众志达间接控制公司 32,904,144 股股份,直接和
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28.3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自公司设立至今,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四人对公司构成了共同控
制。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四人合计控制公司 229,204,1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47.60%。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金立国、张红、章
高宏、李锦良四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四
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上限 96,311,520 股,金立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红、章高宏、李
锦良不参与认购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577,869,120 股,
金立国直接持有公司 17.94%的股份,并通过众慧达和众志达间接控制公司 5.69%
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23.6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金立国、
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四人合计控制公司 39.66%的股份。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公司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将向深交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5,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69,541.33        265,0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对智能制造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
 政策,引导智能制造行业发展。智能制造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机构          主要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
                      智能制造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其发展程度
     《“十四五”           直接关乎我国制造业质量水平。发展智能制造对于
                工信部等                               2021 年
                多部委                                12 月
     规划》              工业化具有重要作用。到 2025 年,建成 30 个左右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0 家左右智慧化工示范园区。
                      加快制定人机协作系统、工艺装备、检验检测装备
                工业和信
     《国家智能制           等智能装备标准,智能工厂设计、集成优化等智能
                息化部、国
     造标准体系建           工厂标准,供应链协同、供应链评估等智慧供应链 2021 年
     设指南(2021         标准,网络协同制造等智能服务标准,数字孪生、 11 月
                管理委员
     版)》              人工智能应用等智能赋能技术标准,工业网络融合
                会
                      等工业网络标准,支撑智能制造业进一步发展。
                      制造业优质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创新能力强、
     《关于加快培           质量效益高、产业带动作用大,在制造强国建设中
     育发展制造业     工信部等 发挥领头雁、排头兵作用。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 2021 年 7
     优质企业的指     六部委   质企业,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 月
     导意见》             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产业
                      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要。
    和国国民经济             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 月
    和社会发展第             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个五年规             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
    划和 2035 年远         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
    景目标纲要》             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
                       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重点研制发散式
                       控制系统、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数据采集和视频监
                       控系统等工业控制装备,突破先进控制器、高精度
                       伺服驱动系统、高性能减速器等智能机器人关键技
                       术。促进设备联网、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和供应链
                       协同响应,推进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产
                       品个性化、管理智能化。
    《工业和信息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着力解决基础零部件、电子元
    化部关于促进
                       器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薄弱环节,弥补质量短板。2019 年 9
                       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提高生产过程的自 月
    服务质量提升
                       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
    的实施意见》
                       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智能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
                       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针对智能制造标
                       准跨行业、跨领域、跨专业的特点,立足国内需求,
    《国家智能制
                       兼顾国际体系,建立涵盖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行
    造标准体系建       工信部、国                         2018 年 8
    设指南(2018     家标准委                          月
                       标准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加快创新技术成果向
    年版)》
                       标准转化,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深化智能制造
                       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标准对制造业的整体支
                       撑作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适应工厂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点研发智能制造标
    《“十三五”
                       准化共性关键技术,实现智能工厂共性关键技术研
    先进制造技术                                     2017 年 4
    领域科技创新                                     月
                       行业的整体创新水平和自主装备能力,满足国家科
    专项规划》
                       技创新、产业升级和转型的重大战略需求。
                       推进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
    《智能制造发
                       互联网等系统集成应用,以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展规划          工信部、财                         2016 年
    (2016-2020   政部                            12 月
                       成套装备,推进工程应用和产业化。引导有基础、
    年)》
                       有条件的中小企业。
                       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
                       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着力发展
    《中国制造                                      2015 年 5
                       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
                       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为推动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广东省发布了一系列配套政
策。2015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
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着力提升智能制造自主创新能力和
产业基础支撑能力。2018 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
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智能制造引领行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广州、深圳、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揭阳、顺德区等 10 个左右智能制造示
范基地。2021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
规划》,建成全国智能制造发展示范引领区和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
竞争力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导向,在政
策的支持下,本项目将得到良好的发展,有助于推动建设“制造强国”。
性部署
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一方面,尽管 2021 年度公司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
链华南中心和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零部件制造项目投产,极大
地提高了公司的产品制造能力以及出货能力,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未
来出货量亦将大幅增长,则公司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业务供给能力存在无法满
足客户需求的情形。另一方面,公司产能扩充并非可以短时间内迅速增加,一般
建设期需要 24 个月左右,产能爬坡期需要 12-18 个月左右。此外,公司下游终
端市场前景广阔,增长快速,具体参见本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
资金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之“(二)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之“1、下游终端市场前景广阔,是消化项目产能的坚实市
场基础”。因此,为应对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需要提前做出产能扩充
的战略性部署。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充分把握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带
来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业务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
场需求,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经过多年不断市场开拓,公司在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领域积累了大量客户
群体资源。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累计成交客户数超 6 万家;其中,2022 年度,
公司成交客户数突破 32,000 家。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长快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竞争地位。但随
着下游客户数量、客户需求不断增加,若公司不能及时扩大产能,无法满足客户
需求,则将导致公司流失部分客户以及降低业绩规模,不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
康发展。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扩大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业务供给能力,增强规模
化效应,从而进一步巩固行业竞争地位,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战略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
供应平台。公司增加非标零部件产品产能,能够进一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提
升客户粘度、强化公司“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战略。
  (1)非标零部件市场空间巨大,下游行业需求旺盛
  中国自动化设备的非标零部件市场空间巨大。根据瑞银证券数据,2023 年
中国自动化设备的非标零部件市场规模预计达 680 亿元;2023 年至 2026 年复合
增长率预计为 4%,2026 年预计达 750 亿元。
  自动化设备客户对于非标零部件的定制需求一直较为旺盛,尤其光伏、半导
体等行业涉及淬火、热处理、镀膜等工艺的自动化设备有更大比例的定制化零部
件需要,而非直线运动、传动等标准运动执行零件。未来,随着光伏、半导体行
业的快速发展,上游非标零部件需求巨大。
  (2)非标零部件存在供需长期难以满足的矛盾
  长期以来,非标零部件行业下游客户需求具有人工报价、价格不透明,品质
无保证,交期不稳定,人工编程导致的效率低、成本高,以及单散件难采购,采
购体验差等特征,而上游从事加工、制造的加工商企业普遍呈现规模偏小,规模
难扩大,订单不稳定,收取货款难度大,激烈竞争、价格低以及过度依赖技术员
等特点,上下游之间存在供需长期难以有效满足的矛盾,整体产业链效率较低下。
  综上,公司本次两个募投项目中分别建设 FB 云制造车间,有利于增加非标
零部件产品产能,有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强化公
司“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战略。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广泛,包括新能源锂电、3C、汽车、光伏、工业机
器人、军工、医疗、半导体、激光、食品和物流等行业领域。依托于自动化设备
细分领域的巨大市场空间,自动化设备零部件行业市场空间和成长速度均随之呈
现良好态势。2022 年度,公司新能源锂电、3C、汽车、光伏、工业机器人行业
收入占比分别为 35.00%、22.70%、8.05%、6.28%和 3.68%,合计占比 75.71%。
未来,上述主要行业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1)新能源锂电
   目前阶段,公司下游新能源锂电领域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最大,占比 35%
左右。未来,随着下游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上游自动化设
备及自动化零部件行业将充分受益,快速增长。
  数据来源:GGII
  数据来源:GGII
  (2)3C
  根据 IDC 的预测,2020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 12.81 亿台,2021 年
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 13.55 亿,2022 智能手机出货量预估将减少 6.5%至 12.7
亿台;2023 年实现同比增长 5.2%,并在之后实现持续增长,预计 2025 年有望达
到 15.20 亿台。中国作为最大的手机生产国,未来随着 5G 手机不断普及以及全
球新兴智能手机市场快速发展,国内手机制造业将保持平稳提升,最终拉动上游
自动化设备及自动化零部件需求增长。
  此外,3C 领域的 VR/AR 等细分市场有望快速增长,从而拉动对上游自动化
设备及自动化零部件投入增加。
  数据来源:Counterpoint
  (3)汽车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在市场规模、新能源发展、品牌提升等方面成效显著,
中国正逐步由汽车生产大国向汽车产业强国转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预
测,2022 年至 2025 年我国汽车产量将保持稳步增长。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4)光伏
  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协会(CPIA)的预测,2023 年至 2025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
机量将保持快速增长。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协会(CPIA)
     (5)工业机器人
  根据中国电子学会的预测,2023 年我国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将保持快速增
长。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学会
  除了上述下游行业外,军工、医疗设备等行业也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由
于我国国防工业进入补偿式发展阶段,国防建设对武器装备的需求量较大,加之
国家密集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军工行业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医疗器械领域是
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领域,受进口替代、政策支持、人口老龄化、居民生活
水平提高、医疗保健意识增强等综合因素影响的国内市场将释放越来越大的市场
需求,为公司在该下游领域持续发展带来更多市场机遇。
  受益于下游产业的持续繁荣,上游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市场需求巨大、前
景广阔,为本项目实施后的新增产能提供了消化空间。
  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在 3C、锂电、汽车、光伏、工业机器人等众多
行业中,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公司客户资源优质且丰
富,除受益于自动化零部件需求的良好市场基础外,公司围绕客户工程师展开服
务,通过向客户工程师输出产品标准体系,赋能工程师进而影响工程师群体设计
行为和客户采购习惯来最终促成客户的采购需求,并以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
对客户进行销售推广和本地化服务。公司通过对非标零部件的标准化进行设计归
使得客户粘性较高,与众多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2 年末,公司
累计成交客户数超 6 万家;其中,2022 年度,公司成交客户数突破 32,000 家。
  因此,公司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优质的客户资源能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
订单。
     (1)强大供应链管理能力
  公司建立了敏捷制造的自制供应体系、OEM 供应和集约化采购的产品供应
体系,通过供应商开发、品质管控和仓储分拣管理,不断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
确保客户订单能够得到及时、准确、高质量的交付。2022 年度,公司年订单处
理量约为 110 万单,出货总项次约 450 万项次。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已通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来料检验合格率和自制品检验合格率
控制在 97%以上,品质客诉率低于 0.03%。公司强大的供应链管理能力为本项目
实施提供了运营保障。
     (2)优秀人才团队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重视员工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形成了经
验丰富、创新力强的高素质团队。公司各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在相应的行业岗位有
着多年的技能知识及管理经验积累,均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可有效保证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公司拥有稳定的产品开发团队,核心人员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专
业能力,为公司在标准设定、产品开发、供应链管理和信息与数字化等方面提供
了强有力的保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产品中心人员和研发人员
合计 851 人,占公司员工数量比重为 26.59%。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的销售
团队,下设 14 个销售工程师团队和 17 个销售办事处,逐步将服务半径从华南和
华东优势区域扩展至全国市场。公司充足的人才储备可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
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自设立以来,公司专业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系统性降
低自动化设备的使用成本,推动自动化行业的技术进步”为企业使命,积极致力
于打造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平台。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应对公
司下游终端行业的快速增长需求,公司在已有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产业布局的
基础上,亟需进一步深化“增强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出货交付的供应链能力、
 自制生产能力以及增加 FB 非标零部件产品产能”布局,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
 提高公司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
 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有助于公司增强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业
 务出货交付的供应链能力、自制生产能力,为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做战略性部署,
 满足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前述募
 投项目中,公司分别在华南、华东建设 FB 云制造车间,有助于公司加快发展 FB
 非标零部件产品,充分利用现有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业务客户资源、供应链管
 理能力、平台优势等,快速获取客户的订单,并满足下游客户的定制零部件需求,
 从而提高客户粘性,强化公司“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战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东莞市横
 沥镇村头村和村尾村。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18,604.61 万元,拟使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115,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比例
        合计                                 118,604.61               100.00%
     本项目将建设启动时间节点设为 T,预计整体建设期为 2 年。截至本预案公
 告日,本项目处于设计阶段。本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如下:
                       T+1 年                              T+2 年
序号    实施步骤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本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2-441900-04-01-370518。2023 年
 (合同编号:东自然出让(市场)合〔2023〕第 008 号),相关土地出让价款已
 缴纳。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的土地证、环评批复尚在办理过程之中。
         (二)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昆山千灯
 镇玉溪中路南侧,经一路西侧。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50,936.72 万元,拟使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150,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比例
            合计                                 150,936.72               100.00%
         本项目将建设启动时间节点设为 T,预计整体建设期为 2 年。截至本预案公
 告日,本项目处于设计阶段。本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如下:
                           T+1 年                              T+2 年
序号        实施步骤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本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320583-89-01-679585。截至本
预案公告日,公司已就本项目用地与政府签署土地成交确认书。截至本预案公告
日,本项目的土地证、环评批复尚在办理过程之中。
五、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建设“怡
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
目”。本次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助力公司提升自身的产品竞争力,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
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将具有较
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自身各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
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都将得到有效改善,资本结构得以优化,资本实力和偿债
能力有所增强。同时,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合理,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
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
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
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
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
 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5,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69,541.33        265,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待项目建成和顺利投产后,
 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产品开发能力,提高和巩固公司在行
 业的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不存在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公司将根据发行结
 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东结构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相应增加,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数量测算,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但
 不会导致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
 况,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以及未来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的主营业务不
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参见本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
可行性分析”之“五、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之“(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夯实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增强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出货交付的供应链能力、
自制生产能力以及增加 FB 非标零部件产品产能,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从而进
一步巩固行业竞争地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济效益需一定
的时间,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一定程度的摊薄;
但从长期来看,伴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和效益实现,公司未来盈利
能力将得到提升。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将使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随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短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未来随着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开始运营并产生效益,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提升,投资
项目带来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变化,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资金、资产的情
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而产生上述情形。
  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防止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
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
理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
结构将更趋稳健,抵御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而大量
增加负债的情况,亦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市场和经营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广泛,包括新能源锂电、3C、汽车、光伏、工业机
器人、军工、医疗、半导体、激光、食品和物流等行业领域。依托于自动化设备
终端下游细分领域的巨大市场空间,自动化设备零部件行业市场空间和成长速度
均随之呈现良好态势。
分别为 35.00%、22.70%、8.05%、6.28%和 3.68%,合计占比 75.71%。未来若公
司上述终端下游领域需求发生变动,发展不及预期或增速放缓,将对公司的经营
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隶属于自动化零部件细分行业,不但面临着米思米等大型跨国企业竞
争,也在各细分产品领域与较多中小型制造商、品牌商、经销商展开竞争,行业
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丰富产品品类,无法保证产品的品
质、交期和成本,或者商业模式被外部竞争者模仿或赶超,公司未来产品和服务
的优势将缩小,对客户的吸引力和粘性将有所下降。
   公司深耕自动化设备零部件行业,以产品标准设定为基础,区分客户应用场
景对原有非标准型号产品标准化、已有标准型号产品系列化和模块化,持续优化
产品品类,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下设 79 个产品中心,已成功开发涵盖 210
个大类、3,539 个小类、150 余万个 SKU 的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产品体系,为
客户提供丰富的产品一站式采购服务体验。未来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产品开发
和工艺改进,及时响应市场需求,丰富产品品类,强化产品适用性,满足客户一
站式采购的需求,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经过长期发展,公司已经在自动化设备零部件领域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的产品开发团队,核心人员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
司在标准设定、产品开发、供应链管理和信息与数字化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
障。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共有产品中心人员和研发人员合计 851 人,占公司员
工数量比重为 26.59%。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下设 14 个销售工
程师团队和 17 个销售办事处,逐步将服务半径从华南和华东优势区域扩展至全
国市场。随着未来市场竞争及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可能面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
险,从而给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自动化零部件产品种类丰富、客户和订单相对分散的特点使得管理能力成为
决定公司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客户服务将更加
广泛,产品开发要求将加快,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经营决策、风险控制难
度将增加。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
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下游客户规模、产品定价策略、成本管控方式、业务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未来,
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以上主要因素影响,并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则公司存在
主营业务毛利率继续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85,638.77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或资信情况恶化,出现推迟支付或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
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
度的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60,295.1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态势。存货规模的扩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存货跌价风险和资金占用压力。
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
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4,659.95 万元、
万元和 50,640.1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金额。未来,
如果公司下游行业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客户回款速度放缓,或者客户以应收票据
结算的比重持续变大从而导致回款周期较长,将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下降,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股价波动风险
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并影响到公司股票的价格。另外,国际国内的宏观
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也会
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
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
定。前述批准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而能否获得该等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提
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
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
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
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者的认购意向以及认购能力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
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
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不足乃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怡
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
可行性论证分析,但此可行性论证是基于对下游市场环境、客户资源、供应链管
理能力和人才团队等因素的预计作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
策变化、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市场竞争加剧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
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
“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新增较多固定资产,进
而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费用,
公司将面临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短期内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
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拟通过购买土地自建的方式实施。截至本预
案公告日,公司已取得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的备案证,已签
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完成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已取得怡合达智能制
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的备案证,项目用地已与政府签署土地成交确认书。上述
项目的环评批复手续尚在办理中。
  若公司未来无法及时获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证以及环评
批复,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进度等将受到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
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的产能,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生产和交付能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对下游
市场环境、客户资源、供应链管理能力和人才团队等因素的预计作出,由于投资
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下游行业需求
变动、产业政策变化、业务市场推广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上述任一因素发生不利
变化均可能产生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
充分消化。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优先考虑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分红条件
  (1)现金分红条件:当公司当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在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
  (四)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
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状况和资金供需
情况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
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
案进行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如果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
制定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利润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
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于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因投资规划、实际经营情况、股东意愿和要求等因素需对
 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够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
 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640.13      40,064.66    27,135.07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4,446.73      12,000.30            -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注: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
 政策于公司上市后执行,其中,2022 年度分红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在向股东分红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作
 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支持公
 司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
为正值(即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的利润为
正值);(2)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发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
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
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状
况和资金供需情况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2)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4)如果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
束后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
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利润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
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于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公司因投资规划、实际经营情况、股东意愿和要求等因素需对《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议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够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战略及未来业务
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资本结构及业务发展情况,并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
本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5,000 万元(含本数),
发行数量不超过 96,311,52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
定幅度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
施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设
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
准),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5,000 万元。
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为 50,640.1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958.42
 万元。基于谨慎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假设 2023 年度较 2022 年度持平、增长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以 2022 年年末总
 股本 481,55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144,467,28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假设公司在 2023 年 7 月完成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
 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和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对比如下:
          项目
                               月 31 日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481,557,600.00 577,869,120.00    770,492,160.00
情景一: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 2022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6           0.88              0.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6           0.88              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                  1.02           0.85              0.81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1%      17.71%     14.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情景二: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 2022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6        0.96       0.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6        0.96       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1%      19.31%     15.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情景三: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 2022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6        1.05       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6        1.05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1%      20.88%     17.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通过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下降,公司面临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3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
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参见本预案之“第二节 董
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
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备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基础,关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方面的储备情况分析,参见本预案之“第二节 董
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
要性与可行性”之“(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六、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
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和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业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
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盈利能力
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实现
预期效益。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的进行
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
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
(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
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
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上市公司提请
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加快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
件一站式供应。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股东回报水平,公司未来将继续深耕自动化零
部件领域,充分发挥公司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强化市场开拓力度、加大业务覆
盖区域,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盈利能力,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预期效益
之前,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即期回报的摊薄程度。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交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本承诺相关内
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八、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金立国先生和实际控制人金立国、张红、章高宏、
李锦良作出以下承诺:
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
任;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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