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光迅科技 股票代码:00228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
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上市条件。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项目 指 释义
光迅科技、发行人、公司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9,634,983 股且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指
行 民币 157,310.00 万元之行为
中国信科集团 指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认购邀请书》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
发行见证律师、发行人律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师
元、千元、万元、百万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元、亿元
注 1:本上市公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中、英文名称
英文名称:ACCELINK TECHNOLOGIES CO.,LT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04年10月27日
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 黄宣泽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2281
股票简称 光迅科技
注册资本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2576928XD
邮政编码 430074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互联网网址 www.accelink.com
电子信箱 investor@accelink.com
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
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
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
经营范围 成;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
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信科投管[2021]22 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总体方案。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票的申请。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8 号)核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第 ZE10018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
告》:截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 16:00 时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
投资者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1,573,099,990.7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叁佰零玖万
玖仟玖佰玖拾元柒角)。
第 ZE10017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
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 股)84,803,23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5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3,099,990.7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叁佰零玖万玖仟
玖佰玖拾元柒角),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 28,197,075.40 元,扣除其他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1,542,267.17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民币 84,803,234.00 元后,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458,557,414.13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
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发行数量
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4,803,234 股,符合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38 号)及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和会后事项文件。
(三)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
为代销。
(四)锁定期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
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8.55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
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3,099,990.70 元,发行费用(不含税)
为人民币 29,739,342.5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3,360,648.13 元。发行费用明细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含税) 金额(不含税)
序号 项目 金额(含税) 金额(不含税)
合计 31,523,703.05 29,739,342.57
(八)发行对象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申购对象共 26 家。另外,根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方案》的安排,光迅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
接受市场询价结果。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
金方式认购。经发行人、主承销商确认:获得配售认购对象 16 家,获得配售的金额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84,803,234 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上限
(139,634,983 股)。发行对象 16 家,未超过 35 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认购价格为
下: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
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
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银河
资本-鑫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84,803,234 1,573,099,990.70 -
注:上述锁定期系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
各发行对象实际参与认购的证券账户名称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名称 获配情况(股)
号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
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六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台大春-诺德基金浦江 907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宣欢琴-诺德基金浦江 937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通怡东风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浦江 62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崔雁博-诺德基金浦江 930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5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呈瑞正乾 48 号 B 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浦江 69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8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诺德
基金浦江 1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序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名称 获配情况(股)
号
诺德基金-朱俊华-诺德基金浦江 912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仁灏成长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浦江 33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沈津伊-诺德基金浦江 950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滨江拾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7 号单一资产管理 53,908
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8 号单一资产管理 53,908
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二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五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
伙) 合伙)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盈象 1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覃风云-财通基金天禧共赢 2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天禧定增 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建信期货-善建东源 FOF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源轩辕 1 号单一资 107,817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产品-财通基金中英人寿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80,863
划
财通基金-王续山-财通基金芯源壹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序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名称 获配情况(股)
号
财通基金-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苏豪多元均衡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天禧东源 2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信达智稳 2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共赢 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53,908
划
财通基金-张忠义-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98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毅远一年期多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财通基金毅远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53,908
计划
财通基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
险分红-财通基金中英人寿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26,954
计划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华夏基金-光大银行-华夏基金阳光增盈 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中泰资管 813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
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锐一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
价值精选 5 期私募证券投 辰景丞价值精选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
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
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九)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来源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根
据中国信科集团出具的《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声
明及承诺》,中国信科集团承诺其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全
部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
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除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外,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
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
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
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GG41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6 号烽火科技园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
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
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
(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
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
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
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26R2TB3H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7,37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碧新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5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类型:QFII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住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B asel,
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90,000 万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890,667.1631 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 194 号世茂锦绣长江 C1 地块 3 号商业 1 单元 1 层
(1)商号-3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家利)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 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 楼 62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F43LG2K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实浩瑞(武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 194 号世茂锦绣长江 C1 地块 3 号商业 1 单元 1 层
(1)商号-3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UEGCD2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月新)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 506 号 6 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心 15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2MA7BMCP44R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丽水市丽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 460 号三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225592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路云飞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6 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MAC8QLH54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路 32 号 3-601-1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74655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磊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519 室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获配的 16 家投资者中,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武汉华实劲
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
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除上述投资者外,其余投资者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
作。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
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能力是否匹配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能力是否匹配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
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
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银河
资本-鑫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经核查,上述 16 个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
易安排
经核查,除中国信科集团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
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上述相关各方均不通过任何其他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也不存在光迅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1)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中国信科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最近一年内,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重大
交易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
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与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
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
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除中国信科集团外,发行人与其他获配对象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未来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安排,详见公司披露的《武汉光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保荐代表人:张兴忠、纪平
项目协办人:谢瑶
其他项目组成员:孙佳文、方盈
联系电话:010-88085760
传真:010-88085255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经办律师:文梁娟、刘兴
联系电话:0755-82789570
传真:0755-82789577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黄埔金融大厦 4 楼
经办会计师:梁谦海、袁庆
联系电话:027-65260148
传真:027-887700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黄埔金融大厦 4 楼
经办会计师:梁谦海、袁庆
联系电话:027-65260148
传真:027-8877009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5G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
资基金
合计 337,473,371 48.33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
限公司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
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386,181,415 49.3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98,174,918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发行后
(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
股份类别 减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258,002 3.47% 84,803,234 109,061,236 13.9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3,916,916 96.53% - 673,916,916 86.07%
三、股份总数 698,174,918 100.00% 84,803,234 782,978,152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使公司股本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发行后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
下降。本次发行前,中国信科集团通过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1.75%股
份,本次发行后,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17%股份,通过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公司 37.23%股份,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科集
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
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高端光通信器件生产建设项目以及高端光电子
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
在本次发行后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一步整合的计划。
(三)公司章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高管人员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
(五)业务结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项目实施
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同业竞争,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
(七)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将更趋稳健,有
利于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
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八)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每股收益(元/股) 0.7049 0.8125 0.6286 0.7245
每股净资产(元/股) 8.6088 7.9372 9.6475 9.0486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分别是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
别是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证券代码:00228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
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
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光迅科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
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
合向中国证监会已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
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自有资金或证监会认可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其中,实
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除中国信科集团外,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
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
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已
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与批准,该等授权与批准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并符合向中国证监会已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
《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光迅
科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光迅科技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聘请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
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
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
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
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审核。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光迅科技申请其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同意保
荐光迅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告;
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 1 号(自贸区武
汉片区)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4:00—16:30。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
页)
发行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