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分
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不
存在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
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