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或“公司”)上
市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规定,对中国能建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为确保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
并结合 2022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
案》。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总额度为 620.85 亿元,有效期至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 364.10 亿元(不含房地产
企业对个人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 45.74 亿元1),其中对参股公司与无关联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50.88 亿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结合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外担保需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该项担保系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抵押借款提供的担保,承购人以其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报告
期内承购人未发生违约。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总额度为 624.58 亿元,
其中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计划额度为 518.23 亿元,对参股公司及外部第三
方的担保计划额度为 106.35 亿元。公司将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对上述对
外担保计划做出后续调剂安排。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能建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学孔 党仪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骆毅平 黄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