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
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以
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位及个人提供担保;
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84%,此外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
形。
的整体利益。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签署页)
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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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的专项说明签署页)
张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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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云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