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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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市杰普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
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
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因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
东周年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建新先生、独立
非执行董事张嶂先生以及董事刘健先生组成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人
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中,王建新先生为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
行职责,具体如下:
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
  (二)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三)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22 年 10 月 27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
性,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对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关注了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能力,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2 年度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
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在审计期间,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遵循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项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了解了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审
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相关汇报,认为
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致同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
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
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
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王建新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张 嶂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刘 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何祚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卢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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