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临 2023-011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汽研”)于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将
以 4.97 元/股回购注销 15 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授予原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05,100 股限制性股票,以 10.25 元/股回购注销 2
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 7,100 股限制性股票,并按照《中国汽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期)草案》的约定向 8 名因退休触发股份回购的激励对象支付 66,085.20 元利
息,以 11.56 元/股回购注销 2 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原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5,000 股限制性股票。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1,004,847,787 股 减 少 至
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汽研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3—009)、
《中国汽研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0)。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
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3 年 3 月 31 日)起 45 天内向本公司申
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
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室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
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