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发出前,听取了相关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
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
的执业经验,且在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独立的发
表了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优秀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诚信记录良好,并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时也是公司2022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上市公司选择审计机构的条件,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万伟军、胡力明、王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