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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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北
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
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喻长远、宋云
锋、徐小舸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
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76.00 万股调整为 112.48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经审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
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
的 3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8181 万
股(调整后),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本次归属安排
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独立董事:喻长远、宋云锋、徐小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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