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
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华强、段琳、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