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花王生
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
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与鱼跃医疗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
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孙保平 赵新 刘斌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