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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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 21 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
释 15 号”)、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的变更。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
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解释 15 号文件,规定了“关于企业
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和副产品对外销售的
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解释 16 号文件,规定了“关于发行
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发布之
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
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 15 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
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相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 15 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
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
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
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
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
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
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 16 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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