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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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
体监事充分讨论与分析,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禁止实施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券法》、
《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相关规定。
意见;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
司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监事已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相关的
决策程序符合《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本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亦
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情
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吸引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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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