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出现离职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 90 分及以上的情形,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
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鉴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出现离职,公
司将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2,030 股,回购价格为 63.3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51,011,484 股变更为 450,962,858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51,011,484 元变更为 450,962,858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每个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