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重组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如公司本次交易事项首次公告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证监
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并注册以及最终取得
批准、审核并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