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王楠)
作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在工作中认真、勤勉、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重大事项披露程序合法有效。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 现场出 式参加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出
姓 名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王楠 11 1 10 0 0 否
会议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我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缺席或授权委
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我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
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我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我还就收购鸿源实业51%股权的事项、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2023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我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积极参加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并对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
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并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保障独
立董事有效履职。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 名 任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王楠 4 0
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做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听取管理层对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报告以及财务负责人对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了解公
司发展现状以及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经验
提出客观的建议。
(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的对外披露公司各类信息。其中2022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7份,临时公告98
份,上网披露材料24份。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对拟聘人员资格完成审查,同意提名窦峰先生、陈恪锦先生、李志
敏先生、杨忠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核查,窦峰先生、陈恪锦先生、李志敏先生、杨忠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我同意聘任窦峰先生、陈恪锦先生、李志敏先生、杨忠明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我认为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减少价
格波动对生产成本造成的影响,维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全
国市场销售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有效保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决策
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展委员会对公司战略和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
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对
内控自评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
导,对审计机构的选聘提出意见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
出审查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查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报告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六)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实地调查和询问,我与公司管理层多次交流,重点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了解全资子公司投资新建富锌油菜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的建设进度、
控股子公司云南鸿源实业采矿许可证的续期办理情况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况。
(七)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的监督
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
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总体评价及未来工作规划
事项及其影响,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
治理、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露工作,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同时要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行深入的
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在履职过程中,谨慎、认真、客观地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尤其在我的专业
方面,给出合适的规划意见和经营建议,并在履职过程中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