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3-0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授权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已不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要求。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修订审议程序审议
后,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规章制 《内部审计制度》
度名称
序号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云南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云南罗平锌
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 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
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 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 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深圳
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 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
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制定本制度。
第 四 条 第三 款中 第 ( 5)条
公司高管人员离任、调职的,
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进
行责任审计。
规章制 《授权管理制度》
度名称
序号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
作,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的运作,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构,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
度。
文件,制定本制度。
规章制 《合同管理制度》
度名称
序号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规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公
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 司及全资、控股子司的合同法律行
合同法律行为,防范经营风 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公司利益。
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十条 合同一般应当包括 第十条 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
以下条款 款
目等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 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的对象; 3、数量和质量要求(指标),包括
包括验收的标准和质量异议 4、价款、酬金及其支付方式,含各
含各种可能发生费用的分担; 式,以及履行过程中各方义务及风
点和方式,以及履行过程中各 6、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方义务及风险责任的划分; 7、纠纷解决办法(司法、仲裁管辖)
裁管辖)约定。 权约定。
第十五条第四款 公司对外
签订的合同金额达到《深圳证
第十五条第四款 公司对外签订的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合同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露业务备忘录第 15 号:日常
经营重大合同》披露标准时,
报告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相关业务部门应及时报告并
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全章招标签订合同中规定与
现行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试行)》中相应条款有出入, 匹配现行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且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试行)》
(试行)》有待完善。
第三十四条 变更、解除合同
按本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四十条 合同的签订必须
在履行前,不得补签合同,若 第四十条 合同签订必须在履行
遇特殊情况必须报分管领导 前,不得补签合同,若遇特殊情况
(在制度中没有审批权,建议 必须报分管领导按照公司授权管理
改为“总经理或其授权人”) 规定的约定批准,审计部备案后方
批准,审计部备案后方可实 可实施。
施。
第四十八条 审计部应每个季
度对相关部门做一次合同跟 第四十八条 审计部应每个季度对
踪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每 相关部门做一次合同跟踪调查,并
半年对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 出具调查报告;每半年对公司合同
做一次合同的专项审计并出 评审情况做工作总结。
具审计报告。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