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 生益科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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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以邮件
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监事 3 名,实际
参加会议的监事 3 名,罗礼玉监事、陈少庭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庄鼎鼎监事通过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礼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事项。
  (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并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不含增值税)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不含增
值税)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追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
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追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除外。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
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 174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
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 168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本监事会认为: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68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监事庄鼎鼎对此事项表决反对,反对理由是:我们理解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绿晟”)的主业是危废处理,多年来没有步入正轨。目前技术改进有进展,需
要投入资金发展新业务。套期保值涉及高风险衍生工具,没有合格的团队和稳健的本业作后
盾,是不应该开始的。即使有了专业的团队和雄厚的本业,我们也见证了国内外多个操作失
败甚至拖垮企业的案例。眼前的挑战是成功开展新业务,理顺业务流程,管理好公司现金流,
争取通过业务流程自然对冲大宗商品风险。我们的判断是广东绿晟的新业务才刚起步,财务
团队还有大量基本业务需要跟上,没有具备条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监事会运作流程,保证监事会充分、
规范行使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3 月修订)
                                 》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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