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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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2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
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
告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
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人民币 3,640,616 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80,324 千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 2022 年净利润提取 10%的法
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364,062 千元后,扣除 2021 年末期已分红金额 305,670 千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
公司经 营发展 的成 果, 公司 2022 年年 度利润 分配 预案 为:以 目前 公司总 股本
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 3,324,525 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3 年度的酬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东莞市德瑞精密设
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
司、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
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
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
         (2)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
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4)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劳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3,665,209.04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审议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
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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