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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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
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
事童盼女士因身体原因未能参会,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顾伟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
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3月30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树华先生、程上楠
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王懋先生、王科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3月30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顾伟国先
生、童盼女士、郭磊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3月
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顾伟国先生、童盼女士、牛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常州
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148,785.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20.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8.30%。
  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并充分分析2023年市场环境、整体经济形势和行
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作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
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
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政策调整和
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续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
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
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实施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程上楠先生、王科佾先生对本议案
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
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际商业转贷款、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贰
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用
于经营周转。
  公司以信用方式担保以及公司定期存款(保证金)作抵(质)押,并由常州
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
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
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账、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
合人民币本金五千万元整,用于经营周转,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
证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
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账、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
商票保贴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元整,用于经营周转。
  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作为
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
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账、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司常州新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
壹亿元整,用于经营周转。
  公司以信用方式担保,并由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公
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
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账、资料提供等事宜。
向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或“威海
世一”)向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金融衍生品、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贸易融
资等信贷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融资期限一年(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最高债权额以担保合
同约定为准。
  授权威海世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全权办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业
务相关事宜。
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青岛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借款人)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青岛
路支行申请流贷、银承、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
元,融资期限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及最高债权额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威海世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全权办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业
务相关事宜。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发支行申请授信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借款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
经发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等信贷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融
资期限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范围及最高债权额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威海世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全权办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业
务相关事宜。
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票据池、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
兑汇票保贴、贴现、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主体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仟
万元,融资期限一年。上述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最高债权
额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钧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
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
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票据池、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或“天海
同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主体授信敞口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融资期限一年,上述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授权天海同步法定代表人吴朝阳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
关合同及文件。
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项目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将继续推进“冲压角接触球轴承的高转速低扭矩技术的研究”、
“新能源汽车行驶系统用轮毂轴承单元关键技术研发”等三项科研项目的研究与
开发;同时新增“新能源汽车高可靠性轮毂轴承花键传动技术研究”、“新能源
汽车驱动电机防电腐蚀绝缘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新能源汽车线控制动系统
高精度执行机构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工业机器人谐波减速机用交叉滚子轴承
低摩擦技术的研究”等七个科研项目。
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要求,公司对实际
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7,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股本为 492,011,076 股,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47,603,322 股(含本数),
并以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
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经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定价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 -D)/(1+N)其中,P 为除权除息调整后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
P0为除权除息调整前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D 为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分派的现金股利;N 为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
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
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具体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年产 6,500 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关
      键零部件及精密轴承项目
            合计               76,952.30     57,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
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
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完成后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调
整,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承诺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公司2023
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
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具体方案及修订、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包括不限于具体
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等相关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公告、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
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
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具体用途
及金额等事项;
  (5)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
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
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
  (6)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
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证券
登记机构、深交所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事宜;
  (8)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
等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
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
可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
策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办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中止、终止等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上述
有效期内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成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以及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2,011,076股变更为480,436,076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92,011,076元变更为480,436,076元。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
订,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                       章程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9,201.1076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48,043.6076 万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9,201.1076 万股,每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8,043.6076 万股,
第十九条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发行的所有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发行的所
       份均为普通股。                     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融与法学博士后。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
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1999 年至 2010 年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
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2010
年至 2018 年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首
席财务官。现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
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
院、清华大学 PE 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00,000 股股份。除在公司
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程上楠先生 1987 年创办常州滚针轴承厂,
从业已经 30 多年,现为江苏省轴承工业协会副理事长。1994 年 1 月至 2019 年
年 5 月历任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07 年 12 月至
(香港)商贸有限公司董事,常州车辆有限公司和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常州程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上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519,918股股份,通过常州
信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228,642股股份,除持有公司实际控制人扬州富
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7%股权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吴朝阳先生 1993
年进入常州滚针轴承厂工作,1994年9月至今在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产品开发部技术员、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销售与采购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
会委员;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
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朝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00,000股股份,通过常州信
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57,35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国际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伟强先生2006年至2009年在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9年8月在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
年8月兼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9年8
月进入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
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光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至今担任福州互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0月至今担任网智天元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75,000 股股份。与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留权。王懋先生 1995 年至 2003 年在深圳财经学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任讲师;2000 年至 2003 年联合创办深圳市傲立思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
理;2003 年至 2004 年参与创立深圳市仁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
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深圳
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合伙人; 2019 年
事;2021 年 5 月至今分别担任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航智精
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富海中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扬州富
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东方富海担任合伙人外,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至2019年在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集团巡视室巡视
专员;2019年至2020年在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中
心投资经理; 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担任深圳市亿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中心副总经理;
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科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
上股份的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中心副总经理外,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顾伟国先生1987年8月至2002年8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
作,历任投资研究所副处长、信贷一部综合处处长、监察室副主任、委托代理部
总经理、中间业务部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7年1月历任中国科技证券公司董事、
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9年3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会主
席、副总裁、总裁、董事、执委会主任;2011年2月至2019年3月历任中国银河国
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战
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曾发表多部著作荣获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国投资
学会二等奖,合作编写《投资信贷概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专业书籍并出
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伟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8月至2001年8月任职于联想集团审计部;2004年8月
至2006年8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主要担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化
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外居留权,现任深圳市南山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000 年11月至今在万商
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律师。2021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宏川
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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