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国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
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在审议该议案时
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
师行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
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相应的投资者保
护能力,具有独立性,能够满足 2023 年度公司审计的需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