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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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代码:688981             A股简称:中芯国际            公告编号:2023-007
港股代码:00981              港股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
      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000,000.00万元。截至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其业务发展规
划,并结合子公司的实际需求,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
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持股
序号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
                                          比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
      限公司
        合计                   5,000,000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
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
期限内针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
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内
调剂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3月28日董事会书面决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芯集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子产品的研发、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
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
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
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
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
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
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在中国境
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
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
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
司的服务外包业务;集成电路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提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
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
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
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系统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
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
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
及提供担保;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科技的
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为其投资者提供咨
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集成电路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
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自有物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
封装,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四)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针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测
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
封装,销售自产产品、及以上相关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不得投资《外商投
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中芯西青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不含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计
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七)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
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
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
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上述相关
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与集成电路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一)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及测试、测试封装,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销售自产
产品。
  (十二)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开
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十三)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含线宽28纳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针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
测试封装;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
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担保对象包括如下控股子公司:
   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为51%,其余少数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
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308%,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金(二期)有限公司持股11.538%。
  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
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77%。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为49.74%,中芯集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5.26%。其余少数股东深圳
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22%。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为25.5%,中芯集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3%,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
造(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2.5%。其余少数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32%,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
司持股1.125%,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25%。
  考虑到上述控股子公司股东自身性质及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本次担保
将由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与结算业务的运作效率,满足公司整体
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续经营的全资
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 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 公 司 及 其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余 额 为
为72,564.43 万元(已经汇率折算)。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12.33%、0.5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3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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