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否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未发现公司或激励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
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要求等),全部 67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均为优秀,均可全部解除第二期限
售股票,解除限售股数为 1,025.3991 万股。我们同意公司在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
关事宜。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
意见》的签字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名:
徐彦迪 高 垚 余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