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30Z032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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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3]230Z0323 号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董
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华新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华新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天华新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华新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天华新能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华新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容诚专字[2023]230Z0323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卢鑫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仇笑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新星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的规定,将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495.28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6,504.7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69 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月 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9.72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2.89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6,599.9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453.11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74,146.8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
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43 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
投入 6,196.6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6,196.63 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5,610.53 万元。截至 2022 年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收入 696.03 万元,剩余利息收入 5.91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 5.91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
投入 164,303.8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0,000.00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 963.27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0,963.27 万元,利
息收入及手续费 208.95 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68.6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
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园区支行、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在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054810102)、农业
银行昆山正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0301040022213)、浦发银行苏州
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0078801300005666)。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8463410905)。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512904054810102 已销户
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 10530301040022213 已销户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89010078801300005666 已销户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 512908463410905 5.91
合 计 5.91
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5129040548108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1053030104002550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9550888168168516686)。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1146310906)。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592490013000071443)。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9550888168168516686 100,114.4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10530301040025505 50,05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04054810818 3,573.59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592592490013000071443 19,895.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11146310906 29,927.80
合 计 203,560.99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7,200.7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
附表 1。
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0,963.27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
附表 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1: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76,504.72 15,610.53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7,200.75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募集资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累 计 投 入 度 ( % ) (3) =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资总额(1)入金额 益 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 2022 年 4
否 76,504.72 76,504.72 15,610.53 77,200.75 100.91 396,053.16 是 否
建设项目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6,504.72 76,504.72 15,610.53 77,200.75 100.91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6,504.72 76,504.72 15,610.53 77,200.75 100.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不适用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1,966,308.93 元以及已支付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费用的自筹资金 1,698,113.20 元(不含税),共计 63,664,422.13 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1665 号”《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宜锂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
子公司天宜锂业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不适用
情况
附表 1-2: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274,146.83 70,963.27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963.27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募集资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累 计 投 入 度 ( % ) (3) =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资总额(1)入金额 益 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
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
否 184,146.83 184,146.83 20,858.38 20,858.38 11.3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
目
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
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否 20,000.00 20,000.00 104.89 104.89 0.5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
项目
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 否 70,000.00 70,000.00 50,000.00 50,000.00 71.43 2022 年 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科创有限公司 7%股权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4,146.83 274,146.83 70,963.27 70,963.27 25.89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74,146.83 274,146.83 70,963.27 70,963.27 25.8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4,303.83 万元以及已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1.51 万元(不含税) ,共计 164,565.34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3144 号”《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不适用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