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 独 立董 事
关于第 五 届董事会 ⒛ 23年 第 三 次会议相 关事项 的独 立意 见
作为新华文轩 出版 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
”
司 )的 独 立 董事 ,我 们根据 《上 市公司独 立 董事规则》 《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股票 上 市规则 》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 自律 监 管指 引第 1号 一
一 规范运作 》 《公司 章程 》 及 《公司独 立 董事 工 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 ,
认真审议 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 3年 第 三 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 ,
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 意见 :
一 、对 《关于本公司 20z2年 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的独 立 意
见
本公司利润分配建议 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符 合 中国证监会和 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 ,有 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 ,不 存在损害本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 同意公司 2∞ 2年 度利润分配建议方
案 ,并 建议提请公司 ⒛”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
二、对 《关于聘任本公司 2∞ 3年 度审计师及 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的独 立 意见
本 公司为保持 审计 工 作 的延续性 ,建 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 ”
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 德勤华永 )担 任公司 2∞ 3年 度审计
师及 内控 审计机构 ,相 关决策程序 符合 《公司法 》 《证 券法 》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及本公司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德 勤华永是
符合 《证 券法 》 规定 的会计师事 务所 ,具 备为 上 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的
经验 、专 业 胜任能力 ;在 担任公司 2∞ 2年 度审计师及 内控审计机构期间 ,
坚持独 立 审计原则 ,协 助公司客观 、 公 正 、公允地反 映公司 内控情况 、
财务状况 、经 营成杲和现金流量 ,切 实履行 了审计师及 内控 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我们 同意本议案并建议提 请本公司 2∞ 2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审
议。
三 、对本公司 ⒛”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 的独 立 意见
(一 )本 公司 2∞ 2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 下简称 “ 《年度报告及摘
”
要》 )的 编制 、 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 、本公司 《公司章程 》 和信 息
披露事务管理 的相关规定 。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内容和格式亦符合 中
国证监 会 、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 的各项规定 。 《年度报 告及摘要 》所包含 的
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 、准确 、完整 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 理和 财务状况 。
独立董事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和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
(二 )全 体独立 董事保证 :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内容真实 、准确 、
完整 ,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 对其 内容的真
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三 )同 意对外披露 本公司 ⒛”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四 )建 议将本公司 2∞ 2年 年度报告提请本公司 2∞ 2年 度股东周
年大会审议 。
四 、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 、 公司对 外担保倩况
的专项说 明和独 立 意见
经 复核确认 ,公 司 《⒛ 22年 度非经营性 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
“ ”
来情况汇 总表 》 (以 下简称 《汇总表 》 )所 披露信 息与公司审计 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 2∞ 2年 度审计报告内容 一 致 , 《汇总表》
所列示 的有关信 息及 数据真实 、准确 、完整 ,公 司审计师 出具 了无保 留
意 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 内,公 司没有任何对外提 供担保的事项 。
五、对 《关于本公司 2∞ 2年 度萎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 的独 立 意见
公司 2∞ 2年 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 《上 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号 —— 上 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 理 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 》 《上 海证券交
易所 上 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 规范运作 》 以及公司 《
A股 募集资
金 使用与管 理 办法 》 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募 集 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放和专
项使用 ,不 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不 存在
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 的情形 。
六 、对 《关于本公司 2⑿ 2年 度 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 的独立 意
见
公司根据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 —— 规范
运作》及 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结 合 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 法 ,
在 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 督的基础上 ,对 公司 2怩 2年 度 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 了评价并出具 了 《⒛”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公司 内控评
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应 了报告期 内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执行和监
督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各 项制度规范运作 ,不 存在违反 中国证监 会 、上
海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内控制度规定的情况 。
(以 下无正 文 )
(此 页无 正文 。此 页为 《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 ⒛23年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独 立 董事 :
多卜 赫
刘 子斌 方炳希
⒛ 23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