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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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3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77,753,90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4.58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5,424,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37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52,329,3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54,84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3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54,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314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提案 1.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74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74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74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4.00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74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74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2022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790,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陈汉
昭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5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2 董事庄胜加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2,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5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3 董事余军文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2,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5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4 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2,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5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2023 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提案 6.05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790,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陈汉
昭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5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6 董事庄胜加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2,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5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7 董事余军文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2,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5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8 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2,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5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687,1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0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66%;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74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9.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74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74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黄启发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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