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青
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海霞、独立董事黄镔、董事蔡维
锋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张海霞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如下:
张海霞,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
拥有希腊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教授,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经理助理。现任上海商学院副教授、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黄镔,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宏集团综合部部门助理,中信证券投资银行
部项目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投行二部部门副总经理,北京恒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和丰资本(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和丰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维锋,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
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员工、H型钢设备科科长、机动部部长助理,
东方绿源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上述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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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决议提供了决策依据和建议。具体如下: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8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签订<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了《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
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董事会提交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
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
司内审部保持沟通,同时督促内审部制定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效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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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了公司内审部工作的落实,未发现内审部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
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提议聘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讨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
审计时间安排。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
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
开展审计工作以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加强了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工作,并先后两
次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进行了督促,年审会计师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在公司召开了年报专题沟通会议,审阅了公司 2
的财务报表”之间的差异和调整事项以及 2021 年的几项特殊事项情况进行了详
细询问和沟通。经过了解,未发现重大调整事项,所有涉及的调整事项均为正常
调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执行会计政策情况良好,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和审计初
稿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设计和执行进行了检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签字:张海霞、黄镔、蔡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