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全面、审慎审查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青岛君
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为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公司不会因为
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
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海霞、黄镔、蔡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