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光股份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
任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林春生先生因年龄原因退休离任,并于近日办理完成退休手续。
林春生先生于 2006 年 3 月加入福光股份,历任福光股份副总工程师、结构
总工程师等职务,主要负责福光股份特种光学镜头的结构设计工作。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林春生先生有 59 项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获得授权,另有 8 项专
利正在申请过程中。
林春生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林春生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福光股份,
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林春生先生的退休不影响福光股份专利
权的完整性。
福光股份已与林春生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约定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福光股份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福光股份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
息的义务。林春生先生的退休不会对福光股份现有研发项目的进展产生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林春生先生未直接持有福光股份股票,通过福州市
马尾区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福光股份 14.13 万股股份,该部
分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上市流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及林春生先生于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其所持股
份在福光股份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
过上市时本人所持福光股份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其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福光股份股
份,也不由福光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福光股份的影响
林春生先生已与周宝藏先生及团队成员办理完成工作交接。目前福光股份研
究院运行正常。林春生先生的退休不会对福光股份特种光学镜头的研发工作及生
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福光股份持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
性。
经历长期的发展过程,福光股份培育了一支高层次研发生产人才队伍,拥有
出色的技术创新能力。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福光股份研发人
员数量分别为 222 人、256 人及 261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12.77%、12.80%
及 12.91%。同期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福光股份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 8 人、
如下:
年度 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肖维军、张世忠、雷洪涛、屈立辉、刘辉、周宝藏、尹邦雄
三、福光股份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福光股份原由林春生先生负责的工作平稳衔接,经研究决定,林春生
先生退休后,其负责的工作由研发一部副部长周宝藏先生负责,周宝藏先生简历
如下:
周宝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
学历,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结
构设计室主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三室主任、军品研发三部部长、研发
中心设计一部设计三室室长,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孵化基地研发部设计二
室室长。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一部副部长。曾获“福州市十佳发明人”
称号,“福州市十佳新福州人”称号,福建省专利奖二等奖 1 项,福建省专利奖
三等奖 1 项,
“五小”大赛一等奖和二等奖各 1 项等。周宝藏先生有 69 项作为发
明人申请的专利获得授权,另有 14 项专利正在申请过程中。
目前,福光股份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
术人员能够支持福光股份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龄原因退休离任,已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林春生先生的退休不会对福光股份技
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且其均非单一的发明人,因此林春生先生的退休不影响福光股份专利权的完整性,
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福光股份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林春生先生的退休未对福光
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