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中牧股份”
)的独立董事,现就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认购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持有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农财险”)
展增资扩股。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主营业务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拟放弃对华农财险同比例增资认购权。本次放弃增资认购权,不会对公
司的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
围。
公司总会计师黄金鉴先生任华农财险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独立董
事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岳 虹、唐功远、谯仕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