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荣丰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丰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现金出售的
方式,向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安徽
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宇医疗”、“标的公司”)33.74%股权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独立财
务顾问审阅了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是否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
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
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
业” ,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所处
行业属于“K70 房地产业”,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F51 批发业”,均不属于《国
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企
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
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
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
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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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
的产业”。
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发展的行业,本次交易符
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行业均
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
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
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
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
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 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
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本次交易涉及的
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发展的行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系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
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系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造
成影响。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存在是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出具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
定的 “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
化龙头企业” 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
“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
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
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
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发展的行
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上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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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
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李高超 徐行健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