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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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
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影响。
限于聚丙烯(PP)、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铜、液化石油气等。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
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
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
关联交易,总额度未超过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
所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
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
定,降低对生产经营影响。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
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
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投资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
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预计在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内,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
行,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
丙烯(PP)、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铜、液化石油气等。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
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总额度未超过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
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
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货交易的损失。
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
交易损失。
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
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
风险管理体系。
匹配,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的开展,控制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
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
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
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大宗原
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
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积极、稳妥地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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