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 关于收购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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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标的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分别收购安徽
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化工”)59.06%股权、广东冠臻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臻科技”)55%股权。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就上述标的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
项审核报告》《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
审核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龙华化工
  (一)股权收购基本情况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普塞呋”)与金秀民等 9 名自然人、龙华化工签订了《金秀民、金飞、金秀品、
金建明、金建宝、金秀汉、吾超逸、楼立民、楼经纬与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
公司关于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 7,522.20
万元收购龙华化工 59.06%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7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自愿性披露全资子公司收购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9.06%股权的公告》。
限售股的转让价款,普塞呋持有龙华化工 54.05%的股权。
万元限售股的转让价款,获得金秀民持有的已解禁股份 160.40 万股,本次收购
龙华化工股权的事项已全部完成,普塞呋直接持有龙华化工 59.06%的股权。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普塞呋与龙华化工签订《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与金秀民、金
飞关于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普塞呋认购龙华化工定向增发
的 7,537,688 股股份,每股价格按前期普塞呋收购龙华化工股权的定价 3.98 元
认购,对应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普塞呋将持有
龙华化工股权比例由 59.06%变更为 66.87%。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不低于 3,900 万元。
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股权转让方各方根据各自转让龙华化工股份的比例以现
金方式分别承担补偿责任。金秀民、金飞就上述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关于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268 号),经对龙华化工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龙华化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额
为 3,368.9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业绩承诺完成率 86.38%。
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3)第 410008 号),龙华化工经审计
计实现数额为 5,228.27 万元,较业绩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不低于 3,900.00 万元金额多
   二、冠臻科技
   (一)股权收购基本情况
《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河南臻绣企业服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绣”)签订《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交易协议”),公司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 13,200.00 万元受让臻绣所持有的冠臻科技 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成为冠臻科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55%。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
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6,000 万元,并完成了冠臻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收购冠臻科技 55%股权的公告》(编号:2021-083)。
《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
臻绣、徐建军、徐姜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除已支付
的 6,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外,剩余股权转让款 7,200 万元按照冠臻科技 2021 年、
月 1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
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编号:2021-086)。
《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的议案》。各方同意对冠臻科技全部股权的估值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冠臻
科技全部股权估值为 109,090,909 元,公司收购其 55%股权的交易对价总额调整
为 6,000 万元。鉴于公司已支付完成 6,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因此,公司已支付
完成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无须就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其它任何款项。同时,调整
业绩承诺为冠臻科技 2022 年度、
万元、1,800 万元、2,4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55%
股权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编号: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1,200
万元、1,800 万元、2,400 万元。
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对截至
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连带承担补偿责任。在
当期业绩支付补偿款,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按照累计计算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
补偿。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达成以下两种条件,视为完成当期业绩,补偿义
务人无需支付业绩补偿:(1)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含 90%);(2)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
司未发生减值。以上冠臻科技净利润均指冠臻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3)第 410007 号),经对冠臻科技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后,冠臻科技 2022 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995.11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额为
承诺完成率 81.82%。。
   (四)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业绩补偿触发条款,在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内若冠臻科技触发业绩补
偿条款,补偿义务人可暂无需就当期业绩支付补偿款,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按照
累计计算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补偿。
   (五)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原因
   冠臻科技主要从事透气膜、印刷膜、复合膜以及水性油墨等产品研发、生产
和销售。2022 年度,透气膜市场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导致透气膜业务不及预
期,因此未能完成承诺业绩。
  (六)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冠臻科技于 2022 年 12 月中旬开始实施迁址,经营环境大幅改善,工艺流程
得以优化,有利于开拓卫材高端客户。同时,因新址厂房租金及电费显著下降,
经营成本预计将有效降低。另外,冠臻科技已开拓自粘膜和保护膜业务,有望增
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还将继续加强对冠臻科技的管控和指导,督促其落实各
项经营举措,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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