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
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其中 5 人为现场参加,3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
参加),董事安品东先生因会议冲突无法参会,委托董事彭怡琳女士代为参会并表
决。会议由董事长汲广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
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51,254,173.95 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45,053,105.75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577,680,726.37 元,减去 2022 年已分配的 2021 年度现金股
利 208,375,350.78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075,506,443.79
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 2023 年度对外
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22 年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4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226,140,204.24 元,现金分红数额占 2022 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30.10%。2022 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3 年度拟新增
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23 亿元。建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理控制资金
成本的情况下与金融机构洽商解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
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
为健全内控体系,防范风险,公司于 2021 年 4 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
合资格的、专业水平及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以质优价惠的报
价中标,每年的审计服务费共计 370 万元(其中包含内控审计服务费 60 万元),
服务期限自 2021 年-2023 年。
考虑到中标结果,以及普华永道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审计师,
其对本公司的持续了解以及其专业水平两方面都具有优势,因此建议继续聘请普
华永道为本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同时提供 2023 年度内控审计
服务,并承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
规定的公司审计师应尽的职责。
有关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具体详见本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香港联交所于 2022 年 7 月对《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进一步作出修
订。其中,经修订的《企业管治守则》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
围内明确列出包含“审阅及╱或批准《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
事宜”一项,相关修订已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因此公司拟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第三章 职责权限
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修订为:
第八条 (三)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
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就非
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计划的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田亮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辞去我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所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提名具有资深法
律背景的刘飞女士接替田亮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任
期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新任独立董事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
田亮先生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所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对上述提名没有异议。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上述董事候选人于股东大
会批准后的任期内,其董事薪酬执行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
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