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一创投行”)
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风华高科 2022 年度在广东
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 52 楼
法定代表人:贺少兵
注册资本:109,922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45448548L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投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与履行情况
(一)2020 年《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2020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
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
存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2022 年《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2022 年 11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东省广
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
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
用,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有
效期为 3 年。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3 年期《金融
服务协议》在本次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将终止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
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三、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
(一)风险评估
根据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对广晟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财务公司
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
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
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广晟财务公司
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
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二)风险防范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
全、确保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该预案执行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四、相关信息披露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与广晟财务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已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在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
公司 2022 年度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
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喜专审 2023Z00132 号),认为:《广
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
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风华高科已与广晟财务公司针对存款、贷款等金融
业务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2022 年度,双方对于协议的执行情况良好;根
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分析和评价,认为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对《金融服务协议》相关交易情况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栏次 1 2 3 4
一、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870,251,673.82 2,793,095,635.46 1,261,978,926.75 2,401,368,382.53
二、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2
(一)短期借款 3
(二)长期借款 4
法定代表人:吴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庆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宗衡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榕林 宋 垚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