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湖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科技”、
                           “上市公司”或“公
司”)2022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
的三名交易对方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宁夏伊
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集团”)以及铁小荣做出的关于宁夏伊品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生物”或“标的公司”)2022 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广新集团、伊品集团以及铁小荣三名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
补偿协议》,上述三名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实际净利润数(特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不得低于 41,379.13 万元、37,784.22 万元和 40,859.35 万元。
二、补偿义务
   如果截至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各业绩承诺期期末,标的公司
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其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其本
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补偿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
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各方一致确认,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内逐年测算各年度标的公司的实际
净利润数与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由上市公司
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予以审核并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1)股份补偿数量的计算
  各方一致确认,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核确认后,如业绩承诺
期内标的公司在经审计后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数的,业绩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各年承诺净利润数合计
×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前期累积已补偿金额
  其中,上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股份补偿实施方式
  在业绩承诺期间,若标的公司在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后 10 个工
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根据上述股份补偿数量计算方式确定各业绩承诺方在该
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或现金金额,并将该等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业绩承
诺方。同时,上市公司就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的股份事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各业绩承诺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其股份补偿或现金补偿完毕前,除上
市公司书面同意外,业绩承诺方不得转让、质押或通过其他形式处分其届时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
  各方一致确认,若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在经审计后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
润数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将按如下补偿顺序向上市公司承担业
绩补偿责任:
补偿责任;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予以补足;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予以补足;
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伊品集团、铁小荣双方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
  若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在经审计后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
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按前述补偿顺序需要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一方或多
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董事会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将其持有的补偿股份数量划
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已经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
股份限售锁定的,不再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进行股份锁定),应补偿股份不拥
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所议事项的表决权且不享有分配上市公司利润的权利。如涉
及现金补偿的,应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付
至上市公司书面通知载明的账户。
  在确定业绩承诺期当期应回购补偿股份数额后,上市公司应在审计机构出具
专项审核意见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业绩承诺方
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上述股份回购事宜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
公司将按照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注
销。
  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否决回购议案、上
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股份回购无法实施的,则
上市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实施股份
赠送方案。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取得所
需批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
市公司审议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确定的股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
业绩承诺方(即不包括广新集团、伊品集团、铁小荣以及闫晓平、闫晓林、闫小
龙各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
占上市公司审议回购议案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确定的股份登记日扣除业绩承
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若回购补偿股份时相关法律法规对回购事项存在不同的程序要求,各方将依
据届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以及时完成补偿股份的回购与注销。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业绩承诺方的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时,全体业
绩承诺方及其关联方对此均应回避表决。
  当触发补偿义务时,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予
以补偿,如补偿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当期现金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现金金额时,如果各年计算的现金补偿金额小于零
时,按零取值,即业绩承诺方前期已经补偿的款项不予退回。
三、2022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夏伊品生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度 承 诺 业 绩 实 现 情 况 的 审 核 报 告 》
(XYZH/2023GZAA1F0011 号)、《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
   (XYZH/2023GZAA6B0085 号),伊品生物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计报告》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155.61 万元,超过承诺数 41,379.13
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254.13%。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上市公司与广新集团、伊品集团以及铁小荣签署的
《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承诺业绩实
现情况的审核报告》(XYZH/2023GZAA1F0011 号)、《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3GZAA6B0085 号)等文件,对上述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伊品生物 2022 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广新集团、伊品集团以及铁小荣
关于伊品生物 2022 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2022 年度无需对上市公司
进行补偿。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2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吴义铭                 任 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星湖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