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新民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
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
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九次, 本人应出席一次董事会,亲自参加一次
董事会。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凡须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
都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了足够的资料,定期通报公司的运营情况,让本人与其他
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对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对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发表情
况如下表:
时间/董事会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三、重点工作情况
(一)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本人因公司董事会换届于2022年3月8日以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只参与
公司年度审计前期工作。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就年度财务审计、
内控审计安排、年度报告的编制计划等前期事项进行了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在开
始审计前、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提出了相关意
见,指导、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报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及时完成。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话、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动态,为我个人对
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提升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就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安排、年度报告的编制计划等前期事项进
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挥本人的专长提出了合理化意
见,并被公司所采纳。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感谢公司各位股东、各位董事、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
合与全力支持。
包新民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