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
情况专项说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
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事
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志翰:
张本照:
鲁 炜:
阎 焱:
郎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