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资料
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报告反映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7.33 亿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2.71 亿元。按
照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
和交易风险准备各 10%,以及资管业务风险准备后,母公司当
年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8.87 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
的未分配利润 29.6 亿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8.47 亿
元 。 公 司 202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现 有 总 股 本
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654,566,683.65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如在本预案披露至
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
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我们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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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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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志翰:
张本照:
鲁 炜:
阎 焱:
郎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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