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类第10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
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
际发生金额产生差异的原因发表意见如下:
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核查,我们认为导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子公司向湖南黄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及销售设备及配件、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的业务量
小于预期,向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销售金精矿业务量小于预期,接受湖南
有色环保研究院提供劳务的业务量小于预期,公司租赁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房屋未发生,导致上述交易金额低于预期。
公司2022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
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甘 亮 戴塔根 李荻辉